Conditions1:
- Green card test
- Substantial Presence
- 31 days test: 本报税年度在美国居住满了31天 AND
- 183 days test: 在过去的3年中(包括本报税年度和之前的两年),按下式计算的日期数达到183天
1*本报税年度在美国居住的日子 + 1/3*上一年在美国居住的日子 + 1/6*上上一年在美国居住的日子 - Exceptions:
- F1/F2 身份的学生前5年不在183天的计算范围内
- J1/J2 身份的访问学者前2年不在183天的计算范围内